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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所有支持Angel的新娘
因為有妳們的支持,才是我繼續成長的動力喔!
不過Angel的服務品質也需要各位水水的幫忙喔!
所以請每位下訂的水水都煩請抽空看一下合作內容喔!
婚禮前的事前溝通
請在婚禮前一星期前提供婚禮當天的禮服和你喜歡造型的電子檔給Angel,好讓Angel更了解您的想法和需求
婚禮前的臉部保養
婚禮前每星期固定去角質一次並加強保濕
婚禮前一星期請加強保濕(切勿去做臉擠痘痘和擠粉刺喔!)
婚禮前一晚,請洗好頭髮(切勿用任何潤濕乳或護髮乳還有塗抹相關造型品)
婚禮前一晚超過10點就不要喝水,快快去睡個美容覺
婚禮前的髮型處理
婚禮前一個月去染髮
婚禮前一個月去修剪您的秀髮(可跟髮型師說你要結婚了,請保留長度多一點層次)

  約定事項

1.雙方若因地震、颱風等天然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無法履行服務者,雙方需於知悉無法提供或接受服務時立即通知雙方並說明其事由後得解除本合約,不需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但Angel應將新人已支付之訂金退還新人。

2.除上述第二條第1款之因素外,新人得於服務日期前得通知解除本約定。但新人需依下列標準賠償:

   a. 新人於服務日期開始前第九十日以內通知,需賠償“服務費用總額扣除已付訂金”之百分之十。

   b. 新人於服務日期開始前第四十五日至第九十日以內通知,需賠償“服務費用總額扣除已付訂金”之百分之三十。

   c. 新人於服務日期開始前第三十日至第四十五以內通知,需賠償“服務費用總額扣除已付訂金”之百分之六十。

   d. 新人於服務日期開始前第三十日以內通知,賠償“服務費用總額扣除已付訂金”之百分之一百。

3.此約定,新人已充分了解後下訂,並生效,雙方同意以E-mail或Line確認回覆做為正式約定,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已支付之訂金。

4.因本約定所生之民事爭議,而有涉訟之必要時,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以上
感謝各位水水配合
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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